高雄市小港區太平國小學童鄉土學習認證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本校實施本土語教學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以在地特色為重點,推廣鄉土遊學教育,使孩子們從中體會到多元文化的價值。
(二)加強本土及戶外教育,藉由鄉土實察活動,培養學子愛護家鄉文化的情操。
(三)由家長帶領孩童一起參與學習,促進親子互動情誼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學童
四、實施景點:詳見附件「高雄市國小學童參訪本市鄉土景點參考一覽表」。
五、實施方式:採學習單認證。
(一)教育局統一印製配發每生一張「高雄市國小學童鄉土學習認證卡」,及每班一份「認證卡保管夾」,均由導師統一保管。
(二)「高雄市國小學童鄉土學習認證網站」網址:http://kstown.chukps.kh.edu.tw/kh-learn/
1.景點資訊介紹:位置圖、開放時間、參觀需知等。
2.公佈欄:相關資訊公告,例如參觀資訊異動等。
3.學習單下載:學生下載學習單後至各景點進行參訪。
(三)學習單完成後,可交由導師批閱,並於認證卡上簽章及註記日期。學生認證卡每滿10格即通過一級:
(四)導師至校務管理系統登錄
1. 路徑如下:校務管理系統→學籍管理→學生資料管理→基本資料編修→身份註記→鄉土學習認證級數→選填(1-4)級數及登錄日期。
2.請各班導師於每學年末5月15日前完成登錄工作。
(五)學生持認證卡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核蓋認證章。(認證章由教育局配發每校一份,由教學組統一保管)
1.第一級:滿1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秀才」。
2.第二級:滿2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舉人」。
3.第三級:滿3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進士」。
4.第四級:滿4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狀元」。
(六)除身心障礙學生或家庭因素外,鼓勵每一位學生在畢業前至少完成第二四級的認證。
(七)認證卡於學生編班或轉學時隨同轉學資料轉移新班或就讀學校。
(八)每學年結束時(5月31日前),由教務處彙整通過第四級認證名冊,並回報國小鄉土資源中心,以確認學生資料。
(九)國小鄉土資源中心依各校通過第四級認證名冊,請教育局於每年9月1日前核發證書給各校。
六、經費需求:本計畫所需經費由相關項目下支付。
七、獎勵:用心指導學生通過認證之導師及推動有功人員敘獎辦法。
(一)當學年度,各班導師鼓勵學生通過任一級認證核章,認證學生數達班級人數之30%者(由教務處教學組組長統計各班導師指導認證之學生數),由教務處依本計畫提請學校給予嘉獎乙次。
(二)當學年度,本校若有逾30%之班級導師獲敘獎者,行政人員(至多三名)可由教務處依本計畫提請學校給予嘉獎乙次。超過60% 之班級導師獲敘獎者,行政人員(至多三名)可給予嘉獎兩次
一、依據:本校實施本土語教學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以在地特色為重點,推廣鄉土遊學教育,使孩子們從中體會到多元文化的價值。
(二)加強本土及戶外教育,藉由鄉土實察活動,培養學子愛護家鄉文化的情操。
(三)由家長帶領孩童一起參與學習,促進親子互動情誼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學童
四、實施景點:詳見附件「高雄市國小學童參訪本市鄉土景點參考一覽表」。
五、實施方式:採學習單認證。
(一)教育局統一印製配發每生一張「高雄市國小學童鄉土學習認證卡」,及每班一份「認證卡保管夾」,均由導師統一保管。
(二)「高雄市國小學童鄉土學習認證網站」網址:http://kstown.chukps.kh.edu.tw/kh-learn/
1.景點資訊介紹:位置圖、開放時間、參觀需知等。
2.公佈欄:相關資訊公告,例如參觀資訊異動等。
3.學習單下載:學生下載學習單後至各景點進行參訪。
(三)學習單完成後,可交由導師批閱,並於認證卡上簽章及註記日期。學生認證卡每滿10格即通過一級:
(四)導師至校務管理系統登錄
1. 路徑如下:校務管理系統→學籍管理→學生資料管理→基本資料編修→身份註記→鄉土學習認證級數→選填(1-4)級數及登錄日期。
2.請各班導師於每學年末5月15日前完成登錄工作。
(五)學生持認證卡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核蓋認證章。(認證章由教育局配發每校一份,由教學組統一保管)
1.第一級:滿1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秀才」。
2.第二級:滿2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舉人」。
3.第三級:滿3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進士」。
4.第四級:滿40格者,核章「高雄趴趴go小狀元」。
(六)除身心障礙學生或家庭因素外,鼓勵每一位學生在畢業前至少完成第二四級的認證。
(七)認證卡於學生編班或轉學時隨同轉學資料轉移新班或就讀學校。
(八)每學年結束時(5月31日前),由教務處彙整通過第四級認證名冊,並回報國小鄉土資源中心,以確認學生資料。
(九)國小鄉土資源中心依各校通過第四級認證名冊,請教育局於每年9月1日前核發證書給各校。
六、經費需求:本計畫所需經費由相關項目下支付。
七、獎勵:用心指導學生通過認證之導師及推動有功人員敘獎辦法。
(一)當學年度,各班導師鼓勵學生通過任一級認證核章,認證學生數達班級人數之30%者(由教務處教學組組長統計各班導師指導認證之學生數),由教務處依本計畫提請學校給予嘉獎乙次。
(二)當學年度,本校若有逾30%之班級導師獲敘獎者,行政人員(至多三名)可由教務處依本計畫提請學校給予嘉獎乙次。超過60% 之班級導師獲敘獎者,行政人員(至多三名)可給予嘉獎兩次